揭秘丨罗永浩薇娅之流是如何实现纳税既降成本又合规?
近两年,随着短视频抖音、快手、西瓜视频等的崛起,主播行业也大火起来,直播带货更是发展迅猛。
素有“科技界郭德纲”之称的罗永浩在去年愚人节当天首次直播仅3小时就卖货1.1亿。罗永浩的第二场直播带货11秒就卖完12万份橙子。“带货女王”薇娅4500万卖火箭竟然“秒没”,“小朱配琦”新晋组合更是火爆全网……
主播们十分惊人的带货量,让人不得不佩服直播的强大。不知道大家可否注意到,最近很多主播都通过“灵活用工”的方式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我们取得的收入都会记录在大数据中。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开始关乎我们每一个人,每个人每年都需要如实的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否则就会影响我们的信用。
以头部主播为例,收入100万,纳税20万,最低20%的个人所得也是相当的心疼。虽然,纳税是天经地义。但事实上有很多的税费本应该不用交或者可以少交,而通过税务筹划就可以帮助企业节省或者降低一部分税费,我们既不违反相关税法规定,又不用承担风险,对于我们来说利大于弊,而且节省下来的钱也不是小数目。那么如何通过合理的方式来进行筹划呢?
主播的“灵活用工”
不管李佳琪、薇娅、朱广权、罗永浩他们这类人直播卖了多少货,都是主播。而目前一些主播中使用的用工方式——“灵活用工”正是值得我们分析和讨论的。
灵活用工概念
“灵活用工”主要是通过一种新的用工模式(非雇佣关系)来解决企业用人成本,并将原有的工资成本转变为经营成本,并能获得增值税专票进行税务抵扣。让企业降低成本的同时,让税票合法合规。
其实,在国外,“灵活用工”已经成为了一种非常成熟的用工模式,在美国已经有很多的“灵活用工”,例如谷歌,当你走进谷歌的时候你会遇到有超过10万人的“灵活用工”。
他们戴的标志会不一样,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会不一样。
目前,我国已经有很多行业都开启了“灵活用工”模式。就比如我们熟知的互联网行业里面就流传着这么一句话:腾讯、小米酷爱岗位外包,“十个岗位八个外包”。
再比如说淘宝、滴滴,淘宝有100万个卖家,这100万个卖家都不是它自己的工作人员。滴滴有很多司机和车,这些也都属于它的“灵活用工”,而不是它自己的用工。
那普通用工模式和灵活用工模式合法合规帮助企业解决税务问题区别哪里呢?那么网红直播行业怎么通过灵活用工模式帮助合法合规节税呢?
案例分析
在灵活用工模式下,将雇佣关系转变成合作关系,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帮助企业无票支出,合规纳税。
普通用工模式
小李是某直播平台网红,与直播平台签订了劳务协议,指派平台将400万佣金转给小李前,相关个人所得税已加扣除,税率高达45%,劳务收入超过8万部分适用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
个人所得税:1800000-15160=1784840
个人所得税税率:178.484万÷500万=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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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税筹模式
小李改变业务合作关系,通过灵活用工注册个人工作室,使用自己的个人工作室与某直播平台签署了服务协议直播平台将佣金转给小王下属的个人工作室。
个人增值税及附加:43564.36元
个人所得税:39603.96元
以上合计税额为:83168.32元
相较普通模式节税178.5万-8.3万=170.2万,节税比例高达170.2万÷178.5万=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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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以点带面,包括网红灵活用工在内的“灵工经济”已经不是一个新概念,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在当前“互联网 ”的时代背景下,企业的组织管理向平台化的方向转变,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以更加灵活的就业方式获取工作报酬。“灵工经济”不仅将资源的供给方和需求方高效匹配,还能促进传统产业变革,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并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值得寄予更多期待。